天津美术学院2011年高职升本招生章程
日期:2010-12-04  作者: 来源:天津美术学院     我要咨询>>

  第一章 总 则

  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和《教育部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为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院校依法招生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
 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、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,是我院开展招生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。

  第三条 学校概况 

  学校名称:天津美术学院

  办学类型: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

  办学层次:硕士、本科

  学校代码:10073

  学校地址: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;天津市河北区志成7号;天津市河北区月纬路54号

  学校基本概况:

  天津美术学院由中国近代教育家傅增湘于1906年创办。学院几易其名,于1980年2月由天津市政府批准更名为天津美术学院,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,颇具特色,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美术院校。学院校园占地面积178亩,校舍建筑面积为16.6万多平方米。分为南、北两个校区。

  天津美院下设造型艺术学院、设计艺术学院、现代艺术学院、职业•成人教育学院四个二级学院,以及中国画系、美术史论系两个直属系。共设有中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雕塑、书法、摄影、数字媒体艺术、综合绘画、视觉传达设计、装饰艺术设计、环境艺术设计、服装艺术设计、染织艺术设计、工业设计、动画艺术、移动媒体、公共艺术、美术史论、设计史论19个专业方向。

  面向21世纪,学院本着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,完整知识结构和相对宽泛的专业技能,较高的文化素养和创造潜能,具备未来自我选择和自我发展的能力,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,不断强化以学科发展为中心的学院全面建设,把天津美术学院办成国际知名、国内位于前列的高水平美术学院。

  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是学院办学的一贯宗旨。现有专业教师270多位,教授、副教授101位。25位教授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或被评为特殊贡献专家;省市及院级学科带头人29余人。

  我院与国内外高等艺术院校、艺术团体和艺术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广泛。经常开展全国性艺术、艺术教育学术活动,常年同法国、比利时、德国、俄罗斯、日本、韩国等国家的艺术院校和国内美术院校举行各类讲座和艺术品展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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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编辑:同云 阅读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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